Weingarten 權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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Weingarten 權利
瞭解你的權利:代表權
如果上司或經理要求你面談,調查情況並議定處罰,則你所擁有的明確代理權利可以概括如下:
- 你有權要求工會代表出席。
- 若希望代表在場,你必須事先申請。
- 如果不瞭解會面原因,直接詢問經理:會面是否會導致處罰。
- 如果經理拒絕代表到場,在證人面前重複你的要求。不要拒絕到會,但也不要回答任何問題。記錄會議內容。會議結束就給代表打電話。
- 你有權在會前和會中與代表私下交流。
- 代表不僅是旁觀者,他/她有權積極參與會議。
上述權利名為“Weingarten權利”,它源於最高法院1975年的一項裁決。(國家勞資關係委員會對J.Weingarten)。不加利用就意味著放棄,所有權利都是如此。
這項聲明可能保住你的工作:
"If this discussion could in any way lead to my being
disciplined or terminated I respectfully request that my steward be present at
the meeting. Without representation present, I choose not to respond to any
questions or statements."
(“如果討論可能導致任何形式的處罰或解雇,我謹請求工會代表出席會議。如果代表不在場,我選擇不回答任何問題。”)